答案:ABCD |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规定,本题的四个选项均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答案:AC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营者集中。选项A属于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第一种情形;选项C属于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第二种情形。 |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核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选项A、B、D的情况并没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而是违反其他法律制度的规定。 |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营业额计算的具体规则。根据规定,如果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A公司),则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不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A公司)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甲公司或乙公司),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B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因此,本题中,A公司参与计算的营业额应为1000-320-136-89=455(万元)。 |
答案:D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以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情形。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