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反映获利能力的比率
知识点5:反映获利能力的比率
五、反映获利能力的比率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回购时间一般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简化为按月计算。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在考虑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进行调整后再计算的每股收益。
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调整: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
(3)其他调整因素
企业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配股等,会改变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但是并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所以,并不属于稀释每股收益。但是,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可比性,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相关文章
宿迁市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相关通知 (2011-02-11 11:00:44) |
徐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1-01-26 10:38:23) |
盐城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18 10:15:13) |
泰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1:23:26) |
扬州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1:15:58) |
南通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7 10:49:55) |
江苏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1-01 17:18:00)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消费税14 (2010-06-17 00:00:00)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消费税16 (2010-06-17 00:00:00)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消费税15 (2010-06-17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