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将覆盖常住人口
在各方对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望眼欲穿”之时,上海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今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服中药,起效的过程会较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如此评价公租房对稳定市场的作用。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3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将推出公共租房住房政策,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至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
从今天起到13日,《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公开征求意见。
拟规定新建商品房项目
需配建5% 经适房公租房
“上海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在3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说,根据对上海现有房屋租赁市场的调查,近90%的承租人都是非上海户籍人员。
和已有的廉租房、经适房、动迁安置住房等保障房相比,公租房在操作管理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前者主要依靠政府筹集房源、实施管理,公租房是政府提供部分资金、资源和优惠政策,由专业机构按市场机制要求实施投资经营管理,同时也鼓励有条件单位(含各类产业园区)建设并经营管理。
此前重庆和北京都已经推出了自己的公租房新政,按计划,重庆今明两年将动工新建10个公租房项目,总面积约为1100万平方米。目前上海尚未公布公租房建设计划。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正在研究,今后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不低于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上海实施上述“配建”规定后,配建的保障房源将移交给政府,用作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宝钢张江已现公租房雏形
今后将拓展房源筹集渠道
在房价高企的上海,如何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一直是个热点话题。去年8月,上海市曾出台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以单位为依托解决员工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上海已经出现了宝钢的果园公寓、张江的人才公寓等。
“但这些没有对社会开放,对象范围还比较狭小。”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说。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拓展房源筹集渠道。市、区(县)政府要统一安排和协调房源的筹集工作,运营机构可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结合旧城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单独选址、集中新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等。
申请门槛待精确化定位
各区县可因地制宜确定
《征求意见稿》对公租房申请门槛做了一系列规定。但与经适房和廉租房不同,公租房并未设置收入标准,原因是“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四条申请标准,但并未细化到具体年限,具体规定交给各区县自主确定。
刘海生同时表示,因为公租房适用涉及的人群广、收入差距大,因此各区县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进一步的标准。
上海之前发布的经适房申请标准规定门槛包括: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7年以上,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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