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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资格管理办法》(第73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五)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

  7月3日10:00-7月12日10:00

  四、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kj.:81/),点击“青岛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218.58.76.149:2020/bm.htm。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4.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5.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6、选择交费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在校大、中专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附件2)。

  (二)现场确认及交费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7月8日-7月19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所选择的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非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青岛市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须持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若在非指定确认点确认,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考生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点及考场安排

  考点由各区、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报青岛市财政局审查后确定。

  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七、考试教材及软件

  2013年青岛市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辅导教材每本定价1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本定价10元。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青岛市统一的财务操作软件,《电算化操作补充说明》每本定价6元。

  财政部门未指定任何书店和摊点出售考试教材及参考用书。

  八、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拟定于10月份进行(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关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

  九、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合格标准,标准分为100分,成绩合格为60分。三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十、准考证打印

  按通知时间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kj.:81/),点击“青岛市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218.58.76.149:2020/bm.ht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逾期责任自负。

  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十一、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查询时间,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青岛市2013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

  十二、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即申请人应一次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方可办理会计资格证书。

  凡是符合2013年办理会计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按照财政部要求,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十三、其他事项

  各区、市财政局在确认报名信息及收费工作结束后,应抓紧时间完成整理、核对报名缴费等有关工作,并按照青岛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缴费比例,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上缴考试费工作。

  附件:1.青岛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2.2013年青岛市会计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缴费点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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