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辽宁会计网校 > 辽宁外贸会计 >

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


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相关规定,为严肃考纪,确保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决定于2011年7月1日起,严格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报考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必须出具学生证原件;
  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
  二、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2011年7月1日前已通过我市会计从业资格单科考试,且不满足属地化管理原则的考生,其合格成绩保留至2012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6:59【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